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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发票报销截止日期的通知
2022-03-10 13:49  


各单位、各部门及各位老师:

财务处为保证发票报销时限符合财务审计的要求,凡2021年度开具的发票(开票日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须在2022630日前报销完毕,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各部门及老师们提前做好准备,按要求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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