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2年财务决算工作,确保财务报告数据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事项
1、12月16日(周五)下班前本年度最后一天接单,同时网上报账系统(含自助投递机)、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关闭,将不能再新增单据。
2、2022年开具的发票报销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含30日)。
二、借款事项
12月1日起年内不再办理各项借款。已借款项须在12月16日前报销清账或交回借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本年度内还款或冲账的需提供延期还款说明交至财务处112室。任何无理由不还款且没有提交延期还款说明的借款负责人,财务处不再为其办理借款。
三、来款事项
近期有来款但附言未注明收款人的,我们会录入来款查询系统,老师们通过“天津财经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来款查询模块进行查询,查到后于12月16日前联系财务处114室进行到账款项认领,以便我们及时入账。
四、预借发票事项
12月1日起年内不再办理新增借票手续。已预借发票的老师请联系对方单位,12月16日前完成预借增值税发票的回款,如年内不能回款,请确定回款时间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交至财务处114室。
五、专项资金报账事项
由于今年财政系统封库时间较往年提前,各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各项目已与财务处约定日期完成。请各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
财务处
2022年11月24日